关于举行青年教师教育理论岗位培训的通知
浙教院人〔2008〕2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2008年上半年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即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以后招生毕业(含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结业)工作的高校专职教师(包括成人高校、党校、民办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及一九九八年以后进入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
二、培训科目及安排
科目: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共四门课。
培训点 开课时间 办班形式
浙大西溪校区 3月22日开始 课余时间,具体时间见听课证
三、考试时间
2008年4月15日、16日领《准考证》、《考场规则》、《违纪人员处理规定》,4月19日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有关政策及费用
根据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通知要求,凡首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威廉希尔官网教职工属首次参加教育理论培训的均可凭考试合格证书到校人事处报销培训费。其他一切费用自理。补考者可只交考务费(该补考科目的),费用请自理。
a、科目培训费:《高等教育学》60元、《大学心理学》60元、《高校教师伦理学》40元、《高等教育法规基础》40元,共计200元;
b、考务费:40元(10元/每门,共4门);
c、教材费:每套50元。
5、报名时间
教育理论合格成绩是教师及教育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晋升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务必重视,各学院(部门)及时做好宣传、调查和组织报名工作,并于3月4日前将名单和有关费用统一交到人事处。
附件:
1. 教育理论补考报名表
2. 教育理论培训报名表
附件下载浙江教育学院人事处
200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