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10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扎实,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2.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或经营管理水平,是本界别、本系统、本单位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3.本次推荐选拔人选的年龄要求为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的比例。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一般不列入推荐之列。
二、专业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3.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实际工作中产生较大影响。
三、推荐名额
学校拟推荐1名人选。
四、推荐人选材料要求
1.能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作品1-2件;
2.电子版《人才推荐表》发送至jyx@zjei.net
由于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务必于7月4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蒋燕霞,联系电话:88213021);“双肩挑”人员由兼课学院负责推荐。
附件:
人才推荐表 人 事 处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