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编辑:fyy 时间:2013-07-06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38号)精神,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现有以下同学符合申领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毕业生姓名
性别
专业
分院
1
陈丝丝
女
汉语言文学(师范)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对象若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存在其它方面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88213059。
201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