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各市纪委:
近期,全省各地各单位正按照省委要求,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目前已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该项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按规定时限完成清退任务,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现就有关要求强调通知如下:
一、全省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如实作出零持有报告。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体现了省委对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为个人自查自纠提供了一次机会。全省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党性原则和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向组织作出零持有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今后,如有违规收受或使用会员卡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各地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全省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于2013年7月20日前自行退回属于清退范围的会员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应于2013年7月25日之前,向本人所在单位作出零持有的报告。各单位要在7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会员卡清退工作,并抓紧将汇总结果报送同级纪委。各地各单位要检查前段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三、必须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不走过场。清退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领导。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在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会员卡清退工作要亲自过问,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会员卡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对象无一遗漏。如有发生漏报瞒报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请各地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列入清理范围的每一位干部职工。
对各地各单位清退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近期将进行一次督查。
中共省纪委办公厅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