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房改工作进展情况,将在近期进行2012年9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工作,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速来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条件为:
1、2012年9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的教职工。
2、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引进人员按校人事处协议执行)。
3、未参加过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的。
1999年1月1日以后2012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符合条件但未参加过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的在编教职工,本次也可申请。
凡符合上列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13年 9 月23 日起到校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领取《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
请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将此通知转告本单位相关的教职工,谢谢。
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3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