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院人(2006)17号
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外[2006]172号)精神及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计划宏观指导下,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二、各学院应引导申请人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以及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
三、自2007年起,留学基金委将使用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具体申请条件和规定,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相关网页。省教育厅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将从2007年1月5日起开始提供咨询,接受网上报名。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0日。联系电话:0571-88008987(吴敬),0571-88008993(朱鸿飞)或0571-87952610(刘红)。
四、请各学院按时将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批准后,本人再将申请材料和相关费用(报名费、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直接送达浙江大学人事部。
院 人 事 处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