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筹建学院:
根据学校(浙教院[2006]26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度起学院预算将由原来的学年制改为会计年度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方案编制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1、预算收入:包括师范普通生、高职生、原求是学院高职生、函授生、师干训短训班等。
其中:(1)凡到2007年6月底毕业的学生(03级师范普通生、04级高职生、04级原求是学院高职生)拨款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标准的50%计算。(2)2007年下半年新生人数暂按照2006年招生人数计算,新生拨款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标准的50%计算。到2007年9月底作调整。(3)函授新老生按照标准的100%计算。
2、预算支出:按照原定的的17个支出项目,分别编制。各个项目开支的口径不变。
二、过渡时期(即2006年9-12月)结束后结余的经费不再提取发展基金,全部作为正常经费结余转入2007年度。
三、预算确定及审批程序:
1、2006年12月11-19日各学院编制预算,19日上报。
2、2006年12月20-22日人事处、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2007年1月8日预算方案正式实施。
四、其他事项:预算表格请到财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编制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88213008(内线3008)
校财务处
200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