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有关会议及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校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校内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或校园活动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校领导参加校内各类会议或校园活动,原则上由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二、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参加会议或活动的,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报送校办公室。由校办按照工作需要、领导分工、统一协调的原则报请相关校领导阅定。需校主要领导出场的应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意见。
三、需要校领导讲话的,邀请单位应提供讲话代拟稿,由校办公室一并转报校领导审定。
四、校内各单位组织的本单位一般性事务活动,校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以减少应酬。
浙江教育学院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