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06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生(师范、高职生)寒假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18日止。2月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1月22日(周日)开始放寒假,1月21日(周六)仍上班。行政、教辅人员2月16日报到上班。教师2月17日报到上班。2月18日(周六)全校教职工照常休息。为做好学生报到等工作,2月19日(周日)各学院以及各部门、直属单位应安排有关人员上班。
二、放假前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对普通生进行一次道德、纪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中讲文明、守纪律、重安全。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应及时做好学生返家的有关交通服务工作。
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留校的,各学院应将名单报学生处,并由学生处和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1月18日至1月25 日为函授生校内班面授时间,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务必做好教学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有关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至面授结束。
四、放假前,保卫处、院务处等有关部门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各学院也应对所属教室、实验室进行清理,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对重点部位加贴封条。
五、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除学校行政总值班外,各学院也应视需要安排值班或巡查。保卫处要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校园的平安。
六、寒假期间学校行政总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教育学院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