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院领导同意,现将“五一”节放假和“五一”节后学院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日—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5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休息,5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休息,5月8日、9日上班。
二、“五一”期间,除学院安排总值班外,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各分院要妥善安排好离、留校学生有关事项,增加值班力量。各单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置,确保校园稳定及师生人身安全。
三、从5月1日起,院本部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将作调整,调整后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学生作息时间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浙江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