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为避免路途携带大额现金带来的安全问题,从2003年新学年起普通生、高职生学费、住宿费等委托工商银行代收。为方便你准确无误地缴费,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照办理。
一、省内学生:工商银行储蓄网点代收。你可以在家就近选任何一家工商银行所属的储蓄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柜台填写“现金收费凭条”,在“用户姓名”栏填写“你的姓名”,在“编号”栏填写你自己的“学号”(共11位数字),在“收费单位”栏填写“浙江教育学院”及学院代码“900050”字样,并在缴费种类“学费”项打勾。办妥手续后,请务必将银行盖有“收妥抵用”章的交款凭条(即回单)保存好,待新学期开学报到时交给收费人员,凭此回单换回正式缴费收据,凭正式缴费收据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现金收费凭条其样张为:
中国工商银行 浙江省分行 现金收费 凭条
科目:(贷) 年 月 日 交易代码
银 行
填 写 |
|
用
户
填
写
|
用户姓名: 编号 期次
缴费金额(大写) ¥ .
收费单位:
缴费种类:□学费□电费□电话费□水费□手机费□
寻呼费□其他
|
事后监督: 复核: 经办:
二、暑期在浙江省境外的学生或者个别家庭地处偏僻,无法或不便就近办理银行代收缴费的学生,可带现金到校后在杭州市任何一家工商银行储蓄网点缴费。手续同上。
三、缴费时间及注意事项:
在2003年8月1-31日缴费都有效。注意事项(1)仅限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可以通过银行代收。(2)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计算机联网的网点代收。(3)银行给你的回单务必自己保管好。
四、咨询电话:浙江教育学院财务处 0571-88213097。电子邮件:caiwu@zjei.net
浙江教育学院财务处
2003年6月8日
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元/生·年)
年级 |
艺术类 |
非艺术类 |
住宿费 |
收费依据文件 |
2000-01-02级
普通生
|
7000 |
4000 |
3号公寓楼:
原窑背巷搬迁学生900,其余学生1200
4-5号楼:400
师训大楼:1200
|
浙价费(2000)222 |
2001-02级
高职生
|
7500 |
6000 |
浙价费(1999)247 |
注:本次住宿费一律暂按照400元收取。住3号学生公寓、师训大楼的,开学以后补收差额,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