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认真、坚决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尽量避免与“非典”疫病的可能接触,严防疫病侵入校园,保证师生健康,维护校园平安,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到另行通知之日止,凡本校住宿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校。确需外出的,应经所在分院或院学生处同意、学院值班领导批准后凭临时通行证及学生证进出校园。走读生和经批准在外实习的学生也一律凭临时通行证及学生证进出校园。
二、各类校园外的学生家教、打工一律暂停。
三、前期擅自离校回家的学生暂不得入校,何时返校等候通知。
四、凡经批准外出的学生在校外要按照“非典”防控要求自律,不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尤应严禁与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返浙人员来往,返校以后应及时向所在分院销假,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离校、或不洁身自律使学院蒙受损失的学生,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是党团员的,将同时给予组织处分。
中共浙江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教育学院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