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推荐选聘的中层正职岗位及自荐应聘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本次中层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中层正职岗位同级选任后的空缺岗位进行推荐选聘。
一、列入本次推荐选聘的中层正职岗位
1.教务处处长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兼国际学院院长
3.计划财务处处长
4.校园建设处处长
5.人民武装部部长、保卫处处长(要求:党员,且有3年党龄)
6.小和山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7.英语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8.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9.西方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0.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1.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12.国际商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3.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4.科学技术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5.艺术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16.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17.应用外语学院院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直属党支部书记)
18.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19.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若系党龄满3年的党员还兼任直属党支部书记)
20.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自荐、组织推荐等相关事项
1.自荐
未被同级选任的现任中层正职干部,可根据公布的空缺岗位情况,填写并送交《中层领导干部竞聘自荐报名表》,未按时送交《中层领导干部竞聘自荐报名表》的,将《中层领导干部应聘同级职位自荐表》所填自荐岗位视同为竞聘自荐岗位。
符合中层正职岗位任职条件的自荐竞聘者,须填写并送交《中层领导干部竞聘自荐报名表》;非现任中层副职干部的自荐竞聘者还须同时送交《公开承诺书》与近三年工作总结(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2.组织推荐
各二级党组织进行组织推荐,填写《中层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3.《中层领导干部竞聘自荐报名表》以及非现任中层副职干部的自荐竞聘者的《公开承诺书》与近三年工作总结、教学科研等业务获奖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稿发送至zzb@zisu.edu.cn,同时将纸质稿交组织部(联系人:陆卫斌)。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28日下午4点前将《中层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电子稿、书面稿)提交至组织部。
4.10月29日组织部会同纪检办进行资格审查、征询本人意愿,确定并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5.10月30日下午学校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对应聘机关部门与直属单位的中层正职岗位、教学单位的中层党务正职岗位的人员进行个人陈述,并进行民主推荐。
6.10月31日至11月4日,组织对应聘教学单位行政正职的个人陈述,并进行民主推荐。
组织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