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我院改制和建设新校区
来源:党委办公室
作者:编辑:时间:2002-09-18
9月16日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函〔2002〕144号文正式批复,同意我院改制和建设新校区。批文说:原则同意浙江教育学院创造条件,由现有的成人高校改为普通本科院校,待办学条件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要求时,按规定程序向教育部正式申报;同意浙江教育学院选择合适地块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期为6000人,远期为15000人,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同意浙江教育学院利用社会力量组建教育发展公司,筹资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建设用地享受教育用地的优惠政策;浙江教育学院现承担的全省中小学师训、干训的办学任务及相关政策不变。省政府在批文中还要求我院“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统筹规划,加快新校区建设步伐,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早日建成一所合格的普通本科院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