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海宁市人事局
时间:2004年5月15日(周六)
地点:浙江省人才市场(莫干山路73号,杭州市政府大楼正西面)
内容:海宁市近百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入场,诚聘各类专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2004届大中专毕业生。
咨询电话:0571—88397121、88394458
0573—7289039
网址:www.zjrc.com或www.hnrc.gov.cn
海 宁 概 况
海宁地处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南端,东距上海120公里,西与杭州接壤。700平方公里美丽、富饶的土地养育着勤劳、智慧的64万海宁人民;海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皮革之都、文化之邦、旅游之地”之美称,天下奇观海宁潮因潮高、多变、凶猛、惊险而享誉海内外。
海宁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杭州绕城公路越境而过,沪杭铁路、沪杭公路和01省道横贯全境;附近有上海港、宁波港、乍浦港,距上海国际机场、杭州萧山机场100公里左右。
海宁区域经济特色明显,是著名的“中国皮革之都”、“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中国“经编名城”。随着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区的迅速崛起,这里已成为国内最富活力、最具潜力的创业投资热土之一。
改革开放的海宁,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1995年被命名为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是全国、全省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省级文明城市、省教育强市、省双拥模范城。2003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8.13亿元,财政收入18.08亿元,列全国百强县(市)第25位。
新世纪的海宁将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开辟招才引资“绿色通道”,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创业环境,营造聚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竭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来海宁创业、投资,共图发展。
海宁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一、对调入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专项资金补助5000元,同时从正式起薪月份起,享受三年的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硕士学位、副高职称每月500元,博士学位、正高职称每月800元,属特殊需要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给予每人每月津贴800元。
二、对调入本市工作的中级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专项资金补助3000元。
三、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到本市工作,自报到当月起一年内,每月享受专项资金补助100元。
四、对调入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本人房产证可享受一次性购房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副高职称4万元,正高职称5万元。
五、通过“柔性”流动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在本市工作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的专项资金补贴。
六、凡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第一、二层次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级优秀人才)每人每月专项资金补贴分别为1000元、800元;列入嘉兴市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可享受专项资金补贴500元
关于举办第六届浙江省教育专场招聘会暨中高级教育人才见面会的通知
为感谢历届以来各类院校的大力支持,加速各大中专院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教育人才交流良好平台,特定于5月16日举办教育专场招聘会暨中高级教育人才见面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5月16日(周日) 8:30--16:00
二、招聘地点:浙江省人才市场(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 杭州市政府北门对面)
三、 应聘人员条件:各专业本科、硕(博)士毕业生、高校教师、各学科带头人、 有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的教育人才(有经验及职称的,待遇丰厚,解决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1-20万,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年薪面议)优先考虑。
网 址:www.zjrc.com
电 话:0571-88808966 0571-88397131
传 真:0571—88800255 8839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