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对象
根据推荐结果,经研究,确定高亚兵同志为教管分院分院长助理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经研究,确定(以姓氏笔划为序)金跃权、徐小玲(女)两位同志为信息分院分院长助理考察对象。
二、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含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2、考察方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3、考察时间:2004年4月19—23日。
4、考察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考察组成员:吴肖东 张伟慷
联系电话:88213012
全院教职工对考察对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与考察组联系。
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19日